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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(高等职业教育)教学成果奖答辩评审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4-1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    点击:

各有关学校、有关单位:
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9〕846号),现就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(高等职业教育)教学成果奖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评审期间防控工作

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为确保安全做好答辩工作,请按照校园安全防控的高标准要求,积极配合做好答辩评审期间的防控工作。

(一)参与人员自身防护。所有参与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,积极配合会场体温测量、消杀等工作。每项成果参与答辩人员不超过2人(不含司机)。

(二)答辩会场防控。请积极配合会场防控工作,会场将根据需要不定时消杀,答辩中场将进行会场集中消杀。参与人员在候场、答辩时均实行分散就座,2人座位之间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。不聚集、不握手、不拥抱。

答辩分为上下半时,上半场8时20分至10时,下半时10时20分至11时40分。8时20分前、中场20分钟为场地消杀时间。

(三)按照时间安排参会。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。请提前20分钟到场,按照要求登记、体温测量、消杀等。答辩结束后即离会。

二、答辩评审具体安排

(一)答辩时间与地点。2020年4月17日(周五)8时20分开始,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3号教学楼3楼3201、3301、3303、3305、3306教室进行答辩,在3308、3309、3310、3311、3312教室等候答辩。请持本通知进入学校和会场。

(二)答辩材料。答辩成果须准备简明 PPT(无动画,4月16日18:00时前发到henanzhijiao@126.com)。邮件主题:第X组+姓名。

(三)答辩人。答辩人须为备选特等奖、一等奖成果的主持人(见附件,主持人不参加者,视为主动放弃),可以带1名助手,但助手只提供材料,只进行提示(或通过纸条提示),不发言。

(四)答辩程序。第一个环节,每成果陈述8分钟(答辩采用软件计时,答辩人陈述8分钟,剩余1分钟时,计时软件有声音提醒!8分钟到时,终止陈述),从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、主要创新点、实施效果、应用与推广范围、论文发表及成果支撑等方面(请参照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)进行陈述。

第二个环节,由专家提问,答辩人回答,10分钟左右。

三、有关事项

(一)本次答辩评审是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(高等职业教育)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最后环节,在初评、复评的基础上实行差额评审。

(二)实行分批、错时的流水式答辩,一般不提前与推后(确有其他情况将会提前通知,请保持手机畅通)。

(三)请各学校及时通知成果主持人,认真做好准备,严格按照答辩时间安排(见附件,时间安排为首先安排驻郑单位、然后安排外地单位,同单位以姓氏字母为序),按时参加答辩,并切实做好答辩期间的防控工作。

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:王真真

联系电话:0371-69691878

电子邮箱:henanzhijiao@126.com

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系人:常 喆

联系电话:15837168635

附件: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(高等职业教育)教学成果答辩评审参评成果分组及时间安排

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

2020年4月13日